政府再次出兩招遏抑樓市炒風,包括全面調高物業買賣印花稅,二百萬元以上交易,稅率增加一倍,不過香港永久居民,買第一個物業或者樓換樓,就獲豁免,可以交原有稅率。另外,非住宅物業包括酒店、商舖、車位,就要提前在簽署買賣協議後,繳交印花稅。新招午夜起生效。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連同多位官員,公布新一輪穩定樓價措施,其中一招是全面調高,物業買賣的印花稅,二百萬或以下的物業價格,
原本只需要交一百元印花稅,加到樓價的百分之1.5,其他交易額稅率,全面增加一倍。
樓價三百萬的物業,印花稅由百分之1.5,加到百分之3,
四百萬的物業,印花稅由百分之2.25,倍增到百分之4.5,樓價超過二千一百多萬的物業,印花稅是最高,加到百分之8.5。
如果樓價是二百萬,印花稅由一百元,大幅加至三萬元。
樓價三百萬,要付的印花稅,就由四萬五千元加到九萬元,
六百萬的樓價,印花稅由十八萬加到三十六萬。
不過,為免新措施影響用家置業,無物業和換樓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獲豁免,繳交原有印花稅稅率。 另外,針對非住宅物業,包括工廈、商舖,酒店以至車位的價格不斷上升,政府建議修訂印花稅條例,買賣雙方要提早,在簽署買賣協議時繳交,而不是轉讓契約時繳付。 他表示樓市升勢持續,加上美國有可能在2015年前加息,有必要再出招。政府又認為,之前增加的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有成效,這次沒有計劃調整這兩種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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