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與信號理論(Information and Signaling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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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與信號理論概述
信息與信號理論(Information and Signaling Theory)Desai和Kim (1983,1988)認為,收購活動會散佈關於目標企業股票被低估的信息並且促使市場對這些股票進行重新估價。價值被低估的企業常常成為收購的目標,在併購公告日市場會調整原先偏低的估計,從而導致累計超額收益顯著大於零。
因兼併收購行為發生的信息將推動資本市場對公司的市場價值重新作出評估。其一是目標公司在得到併購的信息後,努力致力於管理效率和經營業績的提高,從而增加公司的市場價值,其二是在目標公司無所行動的情況下,市場本身從併購的信息中得到該公司市場價值被低估的信息,即使併購活動並未最終取得成功,市場將會重新評估該公司,從而使該公司的股價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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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與信號理論的兩個假設[1]
1.股票收購傳遞了目標企業被低估的信息,就目標企業而言,並不需要採取任何行動就會有市值重估的產生,即“待價而沽”。
2.收購要約的公佈或關於收購的談判將傳達某種信息,告知目標公司的管理層應從事更有效率的管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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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與信號理論的類型
(1)信息理論。
信息理論認為新的信息是作為要約收購的結果而產生的,且重新估價是永久性的,該信息假說可以區分兩種形式:一種認為收購活動會散佈關於目標企業股票被低估的信息並且促使市場對這些股票進行重新估價,目標企業和其他各方不用採取特別的行動來促進價值的重估,即所謂的“坐在金礦上” 的解釋。該假說的另一種形式是認為要約會將信息傳遞給目標企業的管理者,從而激勵其依靠自身的力量貫徹更有效的戰略,即所謂的“背後鞭策”的解釋,要收購要約之外不需要任何外部動力來促進價值的重新高估。
(2)信號理論。
信息理論的一個重要變形是信號理論,信號理論說明特別的行動會傳達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信號的發佈可以以多種方式包含在併購活動中,公司收到收購要約這一事實可能會傳遞給市場這樣的信息:該公司擁有迄今為止尚未被認識到的額外的價值,或者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將會增長。當一個主並企業用普通股來購買其他企業時,可能被目標企業或其他各方視作是主並企業的普通股價值被高估的信號,而當商業企業重新購回他們的股票時,市場又會將其視為這樣一種信號:管理層有其自身企業股票價值被低估的信息,且該企業將會獲得有利的新的成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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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信號理論的闡釋[2]
一般來說,西方財務界通過以下幾方面來闡述信息信號理論:
- (1)降低代理成本
公司可以通過適當的制度設計解決公司的代理問題。當公司的經營權與所有權相分離時,公司應該讓決策的擬定和執行與決策的評估和控制相分離,並明確前者是代理人的職責,後者則是所有者的權利,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代理問題。而收購事實上可以提供一種解決代理問題的外部機制,當目標公司的代理問題很嚴重時,這樣就可能被其他公司所併購,因為併購公司可以通過公司制度的重新設計降低代理成本,因此目標公司代理人就會有危機感,可見,併購使得代理成本降低,公司效率提高。
- (2)管理者主義
穆勒(Muller)於1969年提出假說,認為代理人的報酬決定於公司的規模,因此代理人就會有動機通過收購使公司規模擴大,從而忽視公司的實際投資收益率。但李魏侖(Lewellen)、漢斯曼(Huntsman)在1970年的實證分析表明,代理人的報酬與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有關而與公司規模無關,此結果與上述假設相反。持反對意見者則認為收購本身實際就是代理問題的產生。
- (3)自負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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