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夫婦儲錢結婚買樓記」中提及有男女一拍拖便開了聯名戶口,8年後有儲蓄8萬元,反而父母有22萬元可以供借貸。網上有熱烈的討論指為甚麼兩人8年來只有8萬大元。即是每月儲833元。每人每月儲錢不足450元。男的在政府任職社工,女的在大型交通機構工作,兩位月入應該約有3萬元,儲蓄比率是2.7%,即是每100元收入花去了97.3元,是理財不善的好例子。
你可能會說強積金為他們儲蓄10%的收入,只是強積金要在65歲時才可以領取,不可以解決當前之急。有朋友說香港有不少人每月都沒有儲蓄,或只是很低的數字。若是家庭問題如要照顧父母、進修等理由還可以說得通,低收入可以說是理由但也不一定儲不到錢。最根本的原因是花費。想擺30圍酒但每月只儲到800元是妙想天開,要利用借貸更是踏上不歸路的起步點。
兩人有3萬元的收入不算低,我很有理由相信其消費模式出了問題。舉例說,身邊有不少朋友用iPhone。對於高收入的人來說,iPhone不是甚麼,但更多的是低收入的人用上了昂貴的手機。心裡以為機價是免費的,原來每月要付出比平常高數倍的月費,因此不是免費的。有了此東西,一定會不斷的換新機,成為信徒。我不是說iPhone不好,只是不是適合所有人。
父母要借出大筆金錢予子女作結婚之用以求風光體面,其實莊嚴一點便可。當形式超過了自己的負擔能力,而涉及的是消費而不是投資,其實是埋下計時炸彈。消費是快樂的,但不會令你累積金錢,投資卻可以。父母要求風光體面,子女只能儲蓄低水平的收入,看來兩者有必然的關係。
我在2月開始此專欄時曾寫了一篇文章,叫「反思沒有財富可管理的原因」。當中有父母一項。自己當然有責任。低收入用上高消費模式一定是錯的,月入3萬元每天最好花不超過1000元,要花的話(如去旅行)便要好好計劃。最好是把收入減去稅款及儲蓄才去花,才去決定消費模式,成功的機會較大。開始便消費模式行頭,即未學行先學走,跌倒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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